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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莫拉克来袭,所幸只是擦边而过。周末霪雨霏霏,百无聊赖,朋友推荐下看了《夜店》。
我承认选择《夜店》,纯粹俺低俗。结果发现影片居然是“标题党”——这不是美女如云的“夜店”,只是一个24小时营业的夜间超市!再查一查,本片英文名“one night in supermarket”,果然被忽悠了。
影片一般,最有特点的是人物出场简介和一些定位特写都像极了英国导演盖•里奇( Guy Ritchie)1999年的作品《两杆大烟枪》(Lock, Stock and Two Smoking Barrels)。比起前段日子广受评论的宁浩“疯狂系列”,本片的“借鉴”更为直接了当。当然,《夜店》单薄的单线情节显然无法与《两杆大烟枪》的复杂叙事手法相媲美,这点而言宁浩的《疯狂的赛车》要好得多。
不过,拿杨庆与天才盖.里奇相比,显然苛求了,虽然两部作品都是二者的处女作。
另外,徐峥话剧出身,话剧表演为追求舞台效果,往往需要夸大肢体动作。徐峥的表演总是感觉豪放有余而厚重不足,特别“感情戏”部分,味道怪怪的,电视剧倒也罢了,电影感觉太明显。倒是新人赵英俊演得非常到位,我还一度误认为是雪村。 -
人道主义和和平政策至上的朝鲜[原] - [激扬文字]
2009-08-06
2009年6月8日,朝鲜中央裁判所(法院)以“敌视朝鲜民族罪”和“非法入境罪”,分别判处两人12年“劳动教化刑”。人民网8月5日讯:据来自朝鲜的消息,朝鲜政府对已判处12年劳动教化徒刑的两名美国女记者实施特赦。朝鲜中央通讯社在发表的一份声明中说,“朝鲜国家元首金正日已签署命令:对美国两名女记者实施特赦。”朝通社在声明中强调,这一决定“反映了朝鲜政府执行的是人道主义和和平政策。”
1、法律诛行不诛心。没想到21世纪居然还有“敌视朝鲜民族罪”这种“诛心”重罪。全世界60亿人,构成此罪标准不知道能有多少,朝鲜监狱为“净化”人类思想而承担了如此重任,实在令人钦佩。
2、朝鲜绝对是人道主义和和平政策至上的国家,一道元首签署的命令就可以废除审判机关作下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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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迈克尔.杰克逊到土豆的杂想[原] - [生活随笔]
2009-06-26
正准备复出在伦敦O2体育场举行50场演唱会的迈克尔.杰克逊去世了。
50岁。
想到织田信长时常吟唱的《敦盛》:“人间五十年、下天のうちを比ぶれば梦幻の如くなり。一度生を享け、灭せぬもののあるべきか”狂傲的织田信长被逼自杀时47岁,而俊美的平敦盛被斩下人头时才16岁。杰克逊50岁。漂白皮肤、性侵儿童、鼻子整形到塌方……曾经有着“The king of pop”光环的杰克逊近年来过的恐怕并不轻松。
我一直不理解杰克逊为什么会不顾健康隐患去“漂白皮肤”,还曾经对其品味嗤之以鼻——怎么可能如此不尊重自己的血统。直到看到杰克逊的愤懑:
“我已经厌倦了被人操纵的感觉。这种压迫是真实存在的!他们是撒谎者,历史书也是谎言满布。你必须知道,所有的流行音乐,从爵士到摇滚到hip-hop,然后到舞曲,都是黑人创造的!但这都被逼到了史书的角落里去!”难道不是么?
玉米、地瓜、土豆、番茄甚至香烟、咖啡等(包括毒品),美洲印第安人曾经给人类带来了灿烂的农业文明,使世界六十亿人口成为可能,但主流历史中除了欧洲视角的大航海时代我们还能看到什么?关于印第安文明的巨大贡献,我们看到过只言片语?
前段深有感触的和朋友谈到这个问题时,朋友只是笑笑,戏称我是“印第安代言人”。是啊,Who care?
正如杰克逊未遂的演唱会名字:
This Is It. -
誓死捍卫成龙说话的权利[原] - [激扬文字]
2009-04-26
上周六,成龙在博鳌论坛上发表了一番自己关于自由的看法,结果引发两岸三地骂声一片,批评范围已远超成龙的观点本身而涉及人身问题。
尽管对于成龙的观点,我持保留态度,但是我认为,成龙完全有权利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既然成龙的反对者都是崇尚自由者,那么更应该尊重成龙发表自己言论的自由。
首先,成龙具有说话的权利。很多批评者认为,成龙作为艺人不应多谈政治,话语权过多应该好好管管(如梁文道在凤凰卫视4月20日《时事开讲》节目中发言)。那么成龙是否可以谈论政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早就赋予了中国公民言论自由权,所有人(包括成龙)不管肤色、职业、民族、信仰,当然都有权力谈论政治。如果只能有“专业人士”才能谈论政治,那还谈什么言论自由?岂不是退回了民国政府的“莫谈国事”年代?而且,从采访笔录上看,成龙多次用“真的我现在已经混乱了……”“我慢慢觉得……”等话语,说明这些言论仅仅代表自己的一些并非很成熟的看法,这与孙东东带有职务行为性质的发言是完全不同的,我们可以批评成龙的具体观点,但仍应该尊重成龙具有说话的权利。
其次,请尊重成龙的个人人格。如果不同意成龙的观点,当然有权进行反驳,但是针对的应该是观点本身而非成龙的个人人格。仅仅因为观点不同,就指责其是在“揣摩圣意”(如韩寒的《像成龙一样学会揣摩圣意》)或干脆直接骂其为“奴才”,不免有失偏颇。所谓“不因其言而废其人”。现在的网络论坛上,观点之争往往最终演化成人身攻击,不是脑残,就是傻逼,最终不但无法成为开放的世界,反而变成梁文道先生自己所说的“一个个自我封闭的小教派,每一个教派的成员都在自己的团队里找到了归属,天天反刍同类人的意见,日日巩固原有的主张。最后,我们都成了不同俱乐部的‘网友’,看不见‘公共’的存在,却肯定各自真理的终极,和部落没什么两样。”正是因为缺乏宽容的心态而无法面对不同意见。
既然不同意成龙的观点,既然认同自由的价值,那么追求自由的人们更应该记住自由先驱伏尔泰的话:
——“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
《疯狂的赛车》中的厦门传统骑楼文化[原] - [生活随笔]
2009-02-22
完全不报任何希望的情况下看了《疯狂的赛车》,获得一个多小时的惊喜和快乐。熟悉的厦门街景和戎祥的乡调音乐也让我感动不已。
最近网上看到一种奇怪的说法,称《疯狂的赛车》暴露的是厦门“最丑恶”的部分,都是些破破烂烂的景象,没有把现代都市感觉表现出来,要厦门人抵制这“丑化厦门”的作品。看到这不禁哑然失笑,这位爷敢情觉得只有新建的火柴盒般的高楼大厦才能体现其心中的“都市形象”。
1920年,厦门市政会在规划建设厦门城区时,以骑楼作为街市的主要形式。《疯狂的赛车》取景的一大部分是大同路、中山路一带,这一带正是当时老厦门的城区中心,所以保存着完整的“骑楼风格”的旧城区建筑。
骑楼最早起源于印度的贝尼亚普库尔(Beniapukur),是英国殖民者首先建造的,称之为“廊房”。这种欧陆建筑与东南亚地域特点相结合的一种建筑形式可以挡避风雨侵袭,挡避炎阳照射,造成凉爽环境,因此在东南亚十分风靡。
约在鸦片战争后骑楼建筑就传入鼓浪屿和厦门,接着又传入金门。骑楼建筑传入厦门后,与厦门的地域特点相结合,形成了骑楼街市。厦门骑楼楼下做商铺,楼上住人。其跨出街面的骑楼,既扩大了居住面积,又变成与顾客的共享空间。是东南沿海城镇一种极有特色的建筑。同时这种骑楼楼市连廊连柱,立面统一,连续完整,中西合璧,多元共存的独特风貌,冲破了居家单门独户的束缚,变成大家的共享空间,也营造出自在闲适,温馨亲近,清洁整齐的环境氛围,把大都市的繁杂及大买场的生硬全部挡在了外面,使街市也倍具人情味,正因为如此,这里商业氛围和人情交往都能得到完美结合,生意兴隆,久而不衰,至当今仍是厦门独特的一道风景。
如今,虽然厦门市区扩大了好几倍,新建成的城区也再没有“骑楼风格”建筑了,但骑楼早在厦门人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因此,骑楼建筑构成了厦门传统文化的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被誉为厦门四大传统建筑(其他三项分别为红砖民居、嘉庚风格建筑和鼓浪屿的欧陆建筑)。
至今为止有那块厦门新建的火柴盒能比骑楼更具备厦门建筑的代表性?
如果高楼大厦可以取代传统文化,那故宫不成了早该拆掉盖成几十个楼盘小区的百年烂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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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害死了十三燕——漫谈《梅兰芳》对台戏[原] - [生活随笔]
2008-12-16

《梅兰芳》剧三大高潮:与十三燕打对台;与孟小冬柏拉图式恋爱;与日寇周旋蓄须明志,其中最精彩的当属梅兰芳与十三燕的打对台。
王学圻扮演的十三燕,技艺精湛,颇具大师风范。一句“输不丢人,怕才丢人”展露出的 “为戏生,为戏死”的动人气魄征服了无数观众,十三燕的死也让观众们不禁凄然泪下。从剧中看,高傲的十三燕打对台败于亲手栽培的梅兰芳,人财两空,象征着荣耀的御赐黄马褂和翡翠被收走,戏院被砸,在悲情的气氛中溘然逝去……但,害死十三燕的究竟是“青出于蓝”的梅兰芳?还是砸场的马三?或者是时代的悲剧?亦或以上皆非?十三燕的死的背后又蕴含着什么?仔细一琢磨,发现所谓“打对台”的背后存在着很多疑点:
1、二者是否具有可竞争性。在剧中,十三燕曾是内廷供奉,最负盛名,号称“天下无敌”的老生泰斗,而梅兰芳则是新兴的旦角。一个是老生,一个是花旦,二者走的根本就是不同路线,受众也不同,风格相差十万八千里,各有各的Fans,以当时京城戏迷之多,完全可以各领风骚,又如何互相竞争?举个例子,就像李连杰和蔡依林,有人喜欢看李连杰的电影,有人喜欢听蔡依林的歌,难道蔡依林一开演唱会,李连杰的电影票房就要下跌?
2、市场开拓和市场总量下降的矛盾。从剧中可以看出,第二场戏开始,梅兰芳采用很多现代营销手段进行推广,比如发传单,挂巨幅宣传画等,但是从剧中的对话可以看出,梅兰芳宣传针对的主要是高校等潜在新市场,而非传统票友,也就是说梅兰芳主要花费的是开拓和发掘新市场,而不是抢夺原有市场份额。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梅兰芳的票房由于开拓新市场而大幅度上升是正常的,可是十三燕的旧市场份额本不应该出现大幅度的票房下跌。举个例子,假设市场原潜在戏迷为17000人,第一场十三燕争取到了10000人,梅兰芳争取到了7000人,第二场由于梅兰芳开拓了新市场,有2000人新的观众加入,则潜在戏迷实际上已经由17000人增加为19000人,即使梅兰芳的票房爆满到10000人,依然有9000人戏迷,但是十三燕却莫名其妙的减少到6000人票房,这样加起来市场总量却反而下降到16000人,比原来还减少1000人。换句话说,梅兰芳开拓新市场后,市场总量却下降了,这完全不符合逻辑。
3、二者比拼的票房差距问题。十三燕演出的是“丹桂茶园”,梅兰芳演出的是“吉祥戏院”,以梅兰芳当时出道时间来判断,吉祥戏院的可容纳量应该不至于大过丹桂茶园,最多也就和丹桂茶园一样。那么双方各有一场人数爆满,还有一场的票房相差量来对比,梅兰芳也不过多过十三燕一成。举个例子,假设二剧院容纳量为10000人,两场下来,十三燕的票房为16000人,而梅兰芳为17000人,也就是说,前两场比赛下来,二者票房事实上并没有构成根本性差距。
4、新剧的问题。梅兰芳第一次打对台输了,第二次推出新戏《一缕麻》大受欢迎,大胜十三燕。固然新戏比较贴近时代,顺应社会潮流,但是:第一、在电影中描写梅兰芳两天内推出两出新戏,一出时装新戏《一缕麻》、一出古装新戏《黛玉葬花》,在现实中是不可能的。梅兰芳新戏的创新很艰难,剧本、服装、唱段、场面等千头万绪,头几出新戏每出都花费几个月时间排演,绝非一旦之功,请记住,梅兰芳可不是《霸王别姬》里的程蝶衣收养的小四,一夕之间就“可以”用新戏淘汰旧戏;第二、新戏从推出到被人们广泛接受需要一定的时间,而且也不可能完全取代老戏。Micheal Jackson独特的音乐风格从出道到被人们认可并不是一夜之间,而且他也不可能取代当时的其他传统音乐形态。
其实,连马三砸场也存在诸多疑问。从片中可以看出,马三是一个极势利的人,前两场打对台,不可否认第二场让马三损失惨重,萌生退赛之意。但前两场比赛下来,在上述第3点已经做过分析:二者票房事实上并没有构成根本性差距。即使十三燕一意孤行使马三存在风险,但毕竟鹿死谁手尚未可知(除非编剧把结局告诉马三了),在这时候,马三前去砸场,事实上不仅把十三燕,也把自己置于必败境地,是两败俱伤之举,以其在片中表现出的势利,做出如此豪迈华丽的自杀行为实在让人不解。从严密的逻辑来看,这些疑点渐渐透露出,害死十三燕的,不是梅兰芳,不是马三,也不是时代,而只能说 “编剧要十三燕死,十三燕不得不死。”——可怜豪气冲天的十三燕,为衬托梅兰芳,编剧肆意扭曲人为制造种种悲剧,夺走象征着他荣耀的御赐黄马褂和翡翠,还把他的戏院砸烂。面对如此编剧,以十三燕的一代傲骨,不气死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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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李小龙传奇》(二)所谓“世界七大武术家”的真相[原] - [生活随笔]
2008-12-10
漫谈《李小龙传奇》(二)所谓“世界七大武术家”的真相
序
一直流传着这样坊间说法——李小龙被《黑带》(BLACK BELT)评为“世界七大武术家”之一。
《李小龙传奇》的剧组们显然没有经过任何考证就直接援引了这一说法,在电视剧字幕上称:“1972、1973年世界权威武术杂志《黑带》刊评:世界七大武术家。”
那么,李小龙真的被评为过所谓“世界七大武术家”么?一、《黑带》(BLACK BELT)和“黑带群英殿”(Black Belt Hall of Fame)
关于《黑带》杂志。大家可以通过其官方网站(http://www.blackbeltmag.com)了解。
《黑带》杂志从1968年开始开设了一个栏目,叫“黑带群英殿”(Black Belt Hall of Fame),用来表彰每年度对发展武术有突出贡献的武术家和搏击家。
1972年,共有七人入选“黑带群英殿”,其中包括李小龙。这七人为:
1、李小龙:截拳道创始人。
2、丹-依云:风云人物,军人背景,为精修空手道、柔道、合气道及剑道的名家。
3、山口吾诚:空手师范,山口刚玄之子。
4、山田吉光:合气道大师。
5、增根泰三:柔道大师。
6、约瑟-希斯:空手道运动员。
7、杜-格林姆:柔道运动员。
1974年底年刊,李小龙再次入选“黑带群英殿”。
此外,《黑带》并没有任何评选“世界X大武术家”名称的说法。二、“黑带群英殿”和“世界七大武术家”的逻辑矛盾
据说,“世界七大武术家”的说法源自香港记者对李小龙入选“黑带群英殿”,而当年入选总人数为七人所做出的翻译。
那么这种翻译是否合情合理?
首先,“黑带群英殿”是《黑带》每年做出的评选,该栏目到现在已有一百多人入选(截止1999年2月该栏目就已奖赏了112名优秀的武术家与擂台名将),对推动世界性的武术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而“世界七大武术家”显然限定的是七个人,如果《黑带》入选的人都可以称为“X大”武术家的话,那么到了“黑带群英殿”已有百人入选的今天,不就要修改为“世界百大武术家”?
其次,顺从所谓“世界七大武术家”的逻辑来进行推理,我们可以发现:
1、罗礼士入选“黑带群英殿”的时间比李小龙还早了4年(1968),入选次数比李小龙还多了1倍(4次),如果1968年只有6人入选,罗礼士是不是就算“世界六大武术家”之一了?
2、伊鲁山度也是2次入选“黑带群英殿”(另说4次),如果当年只有5人入选,他是不是就算“世界五大武术家”之一了?
依此逻辑再进一步推论,可以得出更荒谬的答案:
1、李小龙的妻子琳达在1993年获过《黑带》的“武学贡献特别奖”,假设那年《黑带》有三个人获得荣誉和奖项,她有没有可能是“世界三大武术家”之一?
2、李小龙的儿子李国豪在1993年获过《黑带》的“武坛巨人奖”,假设只有两人,那李国豪也应该算“世界两大武术家”了?
3、李小龙的女儿李香凝在1995年获过《黑带》的“武学贡献特别奖”,如果 “武学贡献特别奖”只有她一个人,那么李香凝是不是算“世界第一大武术家”了?
由此可见,把“世界七大武术家”作为入选“黑带群英殿”的翻译显然极为荒谬和不恰当的。三、李小龙和“八大影响力武术家”
事实上,李小龙一直具有巨大的影响力,《黑带》对其十分关注,在1992年纪念特刊上提名二十多年来八位对国际武术影响最广的名家,李小龙名列其中。对李小龙来说,这次提名显然是比入选一、两年的“黑带群英殿”更为荣耀的评价,这八位名家为:
1、 李小龙:中国功夫之王。
2、 罗礼士:美式空手道冠军。
3、 史提芬-施告:武术巨星、合气道高手。
4、 尚格-云顿:电影《搏击之王》巨星、踢拳好手。
5、 山口刚玄:刚柔流空手道宗师。
6、 植芝盛平:合气道宗师。
7、 嘉纳治五郎:讲道馆柔道宗师。
8、 大山倍达:极真空手道宗师。
很可惜,对那些对《黑带》各种评选和奖项完全不懂的人来说,香港翻译的“世界七大武术家”比“八大影响力武术家”更能满意他们的虚荣。四、结束语
《李小龙传奇》连续剧也算是国内大作。可在述及李小龙评价时,却未经过任何考证就直接援引了坊间“1972、1973年世界权威武术杂志《黑带》评为世界七大武术家。”的不实说法,连获奖的年份也出错(1972、1974年入选“黑带群英殿”),这实在很不负责任。
其实,以李小龙先生的武学造诣和对世界武术的贡献,“世界七大武术家”的称号当然当之无愧,甚至说是当代影响世界和中华武术的第一人也不为过。
我在此并非质疑李小龙先生的成就,只是觉得作为电视剧剧组,对其援引的历史事件应该具有认真负责的态度,虽然电视剧毕竟不是学术论文,引文必须严格注明出处,但毕竟观众多,影响力大,没有经过任何考证就草率下定论的做法容易落人把柄,实在很不可取。 -
漫谈《李小龙传奇》(一)两个李海泉[原] - [生活随笔]
2008-12-10
漫谈《李小龙传奇》(一)两个李海泉
序
《李小龙传奇》是CCTV2008年的年度大戏。CCTV《李小龙传奇》官方网站引用央视文艺中心影视部副主任傅思的话,称购剧的费用就超过十亿。而据CCTV官方网站报道,目前该剧的收视率已超过《亮剑》和《闯关东》,达到近年来最高峰值。
(图1《李小龙传奇》海报)
李小龙的故事被改编、“消费”不是两三天,但无论哪一部号称“忠实生活”的作品,都与实际生活相之甚远。对于此,文隽曾在其《南方都市报》专栏上撰文《我介意把〈李小龙传奇〉拍成这样!》就电视剧虚构的情节颇有微词。当然“艺术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影视剧本来就不是纪录片,对“美”的追求高于对“真”的追求,其对生活进行艺术化重塑本也无可厚非。但虚构的影视作品往往容易使观众和现实混淆起来。比如在《李小龙传奇》中从未参加过空手道正规比赛的李小龙却成了全美空手道冠军,还有从学生时代到成名前不管李小龙多么张狂身边都有一堆人脸谱化的吹捧、簇拥着他……
本文希望通过对《李小龙传奇》编剧剧情设置的分析,尤其针对其与实际生活的迥异部分,来分辨和赏析本剧运用的艺术手法及其蕴含的文化背景。电影中李海泉形象和现实李海泉的巨大差异
《李小龙传奇》一开始,人物形象、性格被修改得最厉害的莫过于李小龙的父亲李海泉(LEE-HOI-CHUEN)。

(图2真实的李海泉和李小龙童年时的合照)
在电视剧中,李海泉忠厚老实,不懂武功,苦心经营戏班,而且备受压迫,家境颇为艰辛。李小龙甚至连叫父亲买辆自行车都颇不容易,还要找姐姐要自行车。在遭遇黑社会砸场时,片中的李海泉无可奈何,只能在一边苦苦哀求。总之,是个典型的老实忠厚的文弱慈父形象。

(图3李海泉在电视剧中的忠厚形象)

(图4姐姐答应让自行车给李小龙并再三叮嘱要珍惜)

(图5李海泉苦苦哀求不要砸场,此外其扮相为典型的武生)
在现实中李海泉与电视剧的极大不同点:
1、从武艺方面看,李海泉的父亲李震彪(就是李小龙的爷爷)早年就是镖师,而李海泉本人修习太极拳几十年,并非完全不通武艺之人。据说李小龙从七岁时便开始跟父亲学习太极拳,李海泉可谓是李小龙的武学启蒙老师。我们不但可以从李小龙的截拳道理论中可以看出太极的影子,而且还有当时留下来的历史照片为证(香港当年吴大维主演的电视剧《龙在江湖》中,李海泉是足可和叶问抗衡的武林高手,则过分夸大)。

(图6李海泉教李小龙太极拳法的照片)
2、从事业方面看,虽然李海泉身份和电视剧一样是粤剧名角,但他的扮相并不是武生,而是当年粤剧有名的“四大名丑”之一。此外,李海泉经常出国巡演(李小龙就是巡演时在美国出生的,所以具有美国国籍),李小龙的妈妈何金棠有一半德国血统,是香港已故殷商何金堂之女,何东爵士之侄女。并不像电视中展现的念念叨叨的更年期妇女。

(图7李海泉的粤剧扮相,和图5电视剧中武生的扮相显然完全不同,恰恰和图2他给李小龙化的妆一样)

(图8李海泉夫妻和童年李小龙)
3、李海泉家庭富裕殷实。李小龙在当时已有摩托车,标准的时尚青年,和片中家境描述差异甚大。

(图9李小龙和爱车合照)
由上述可以看出,李海泉现实和影视形象的差异是巨大的,电视剧中不仅删除了他是李小龙武术启蒙老师的相关事实,把他文弱化,而且也刻意把他的家境描写得非常低调,那么编剧究竟为何要做这样的虚构?这种剧情设置蕴含着怎样的潜台词?传统文人形象对历史判断的影响
宋开国皇帝赵匡胤禁军出身,论武艺,兄弟均是出类拔萃的高手,但为巩固大宋江山,大力推行文官制度。尚武之风自魏晋士族兴起后开始衰败,而到了宋,重文轻武的社会风气从此占据主流文化统治地位。
这种思想的影响下,历史人物开始文武脸谱化,用格式化的性格来替代真实的历史人物。此观念渐渐沉淀为社会潜意识,深思熟虑和人生阅历丰富的“长者”就被归为典型的“文人”范畴。而文人的典型脸谱化形象就是风流倜傥,谋略决胜千里之外,同时身体孱弱,故称文弱书生。
举个简单的例子,虽然《三国志》中记载,东吴名将鲁肃少年性任侠,体魁貌奇,好击剑骑射,曾经一箭射穿盾牌智勇退追兵(在中国古代,射箭术可是军旅武艺之首,这从武科举考试科目中可以看出,关于此点我会另文阐述),可谓文武双全。但到了明朝的民间小说《三国演义》,鲁肃的形象就成了忠厚老实,重信义而带有些迂腐的文弱臣僚。为何如此?因为鲁肃属于“文官”,而“文官”的脸谱化形象就需要去武化。
这种脸谱化的传统文人形象影响之广泛,连圣人也不能幸免。身材魁梧、膂力过人,且精通射箭、御战车的孔子先生也成了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夫子”。
在这种脸谱化思想的影响下,李小龙的父亲显然是个长者,而相应的角色就应该是忠厚温良的慈父,至于武术,已经脸谱化分工给“叶大师”角色,至于史实如何,不在本剧考察范畴。李小龙角色塑造的需要
李小龙去世得早,他留下来的电影显然是大家了解他的重要渠道,而李小龙在电影中的形象,渐渐的和现实中李小龙的形象发生了竞合。换句话说,观众将电影中那个是非分明、除暴安良的英雄移情到了李小龙身上。
显然,在电影中,李小龙一身正气,身处社会底层却能为弱者打抱不平。但现实中李小龙家境殷实、追求时尚等情节显然与此形象有冲突。于是编剧就进行了修改,不仅刻意把他的家境描写得非常低调,也把追求时尚的部分进行了艺术化处理,比如跳恰恰舞和打架主要不是因为李小龙喜欢时尚和好斗,而是因为他为了追求成就和在殖民地受种族歧视下弘扬民族主义精神。经过这样的精心后,电影中除暴安良、主持正义的英雄与现实中那个横跨电影与武学两栖的演员李小龙就完美的溶为一体,不知“庄周梦蝶”,何者为梦,何者是真?“李小龙”就可以在这样的“效果历史”中越来越神,越来越火,成就一代传奇。
基于上述考虑,为了达到预期的效果,李海泉现实形象就不得不通过大手术修改,除了家庭背景低调化并加入备受压迫元素以寻求观众容易产生共鸣外,还将其慈父形象大幅度文弱化,以配合李小龙传奇形象的塑造。结语
李海泉角色正是基于上述的理念出发而进行塑造,所以与现实差异是巨大的。当然,作为电视剧,本质还是商业行为,角色的塑造毕竟也是为了满足观众的需求和迎合大家的喜好,从这方面上看,《李小龙传奇》对李海泉的塑造应该算成功的。所以,大家大可不必对是否属实,是否有穿帮等等耿耿于怀,娱乐毕竟只是娱乐,不要和现实混为一谈就是。 -
从独角兽到正义女神——漫谈中西法律的象征物[原] - [生活随笔]
2008-09-18
前几天,开完庭出来,就听当事人抱怨堂堂法院大门口立着一对“石狮子”,感觉司法部门有摆封建衙门派头的霸气。作为法律执业人士,我先指出“石狮子”头上的角让他仔细看,然后告知他这不是狮子,而是独角兽,学名“獬豸”,公正和严明的化身,中国传统文化中法律的象征物。他恍然大悟。
不同国家有着不同的法律文化,以法院大门口的雕像为例,中国往往立独角兽,西方则常常立正义女神。
那么,这些象征物分别有什么喻义?在此,简单介绍一下中西法律的象征物:中国的獬豸。

现在,法院门口的獬豸通常大都很像独角石狮子。秦之前文物中的獬豸大都是独角羊的造型,东汉之后还有独角牛造型的獬豸,作为传说中的神兽,毕竟谁也没亲见,所以独角鹿、独角麒麟等诸多版本也不少。
獬豸,也称解廌或解豸,根据《论衡》和《淮南子?修务篇》的说法它身形大者如牛,小者如羊,样貌大致类似麒麟,全身长着浓密黝黑的毛发,双目明亮有神,额上通常有一只独角,据传角断者即死,有被见到长有双翼,但多数没有翅膀。因为只有一只角,故又俗称独角兽。据说它智慧很高,懂人言知人性,能辨是非曲直,识善恶忠奸,发现奸邪之人,就用角触他,甚至会将罪该万死的人用角抵死,令违法者不寒而栗。
獬豸与法的关系,还可从古代“法”字的结构得到解答,古体的“法”字写作“灋”,而“廌”即为獬豸,“廌法”二字合为一体,取其公正不阿之意,所以从水,取法平如水之意。
传说中,帝尧的刑官皋陶饲养了一只獬豸,凡遇疑难不决之事,悉着獬豸裁决,均准确无误。另外,还传说在春秋时期,楚文王曾获一獬豸,照其形制成冠戴于头上,于是上行下效,獬豸冠在楚国成为时尚。秦代执法御史带着这种冠,汉承秦制。到了东汉时期,皋陶像与獬豸图成了衙门中不可缺少饰品,而獬豸冠则被冠以法冠之名,执法官也因此被称为獬豸,这种习尚一直延续下来。至清代,御史和按察使等监察司法官员都一律戴獬豸冠,穿绣有“獬豸”图案的补服。直到现代,仍将其视为法律与公正的象征。值得一提的是,2008年5月13日,韩国首尔市市长吴世勋举行记者会宣布:“为体现首尔独有的特点和形象,将‘獬豸’指定为首尔市的象征。”吴世勋称,如同巴黎的埃菲尔铁塔、纽约的自由女神像、柏林的熊、新加坡的鱼尾狮,首尔时也应该有立即浮现的象征物。獬豸将成为让世界了解首尔的象征。

西方的正义女神朱斯提提亚(Justitia)。
朱斯提提亚像在国外法院门口中随处可见。影视作品中颇为常见,当年热播的香港TVB剧集《一号皇庭》片头的蒙眼女神像即是。
正义女神像主要形象为:蒙眼女性,白袍,左手提一天平,右手举一剑。双眼蒙布,象征约束个人倾向,不被外界干扰,不带有任何歧视和偏袒;白袍,象征圣洁清白、刚正不阿;左手提一天平,象征公平裁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右手举一剑,象征维护正义的力量与权力,和决不姑息的决心。此外,据说在她的造像背面常常刻有古罗马的执法誓言:为了正义的实现,何惧天踏地陷(fiat justitia,ruat caelum,拉丁文)。(有学者考证,蒙眼正义的形象最早出现在文艺复兴时期,蒙眼,象征“司法纯靠理性”,不靠误人的感官印象。)
正义女神的形象最早源于古希腊神话里正义和秩序的女神是忒弥斯(Themis)。按照《神统纪》,她是大神乌拉诺斯(Ouranos代表天)和盖亚(Gaea代表地)的女儿,后来成为奥林匹斯主神宙斯的第二位妻子。她的名字的原意为“大地”,转义为“创造”、“稳定”、“秩序”,从而和法律发生了联系。早期神话里,忒弥斯是解释预言之神,据说她曾经掌管特尔斐神殿,解释神喻,后来转交给阿波罗。她还负责维持奥林匹斯山的秩序,监管仪式的执行。在古希腊的雕塑中,她的造型是一位表情严肃的女神,手持一架天平。她和宙斯生下了时序三女神(Horae):欧诺弥亚((Eunomia秩序女神)、狄刻(Dike正义女神)、厄瑞斯((Eirene和平女神)等,为她分担职责。其中和法律最有关系的是狄刻,据说这位正义女神掌管白昼和黑夜大门的钥匙,监视人间的生活,在灵魂循环时主持正义。她经常手持利剑追逐罪犯,刺杀亵渎神灵者。古希腊神话中经常提到的另一位正义女神是阿斯特赖亚(Astraea),她在地上主持正义,又升上天空为室女星座的主星“维耳戈”,纯洁无瑕。她的造型是一位清纯的少女。后来,罗马人接受了希腊的诸神。在罗马帝国时代,又将一些概念拟人化,“创造”出不少神灵,其中就包含了正义女神朱斯提提亚(Justitia就是由法律jus一词转变而来)。
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Rudolf Von Jhering)曾说过:“正义女神一手提天平,用它衡量法;另一只手握剑,用它维护法。剑如果不带着天平,就是赤裸裸的暴力;天平如果不带着剑,就意味着软弱无力。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只有在正义之神操剑的力量和掌秤的技巧并驾齐驱的时候,一种完满的法治状态才能占统治地位。”在西方,许多法律协会、律师事务所,都乐于以朱斯提提亚的形象、法剑和天平作为标志。如果社会舆论对政府政策或社会现象有不满,新闻媒体上就可能出现以朱斯提提亚为名的警句,如:“德国的朱斯提提亚在睡觉”或者“朱斯提提亚陷入昏迷了”。
从上面的介绍可以看出,不管是独角兽,还是正义女神,都只是文化渊源和外在表现形式不同而已,究其本质,都是以司法公正和维护正义为其追求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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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四五六
七八九十百千
一千一百整
谈笑间
一个个
弱小的生命
呼啸而去
(截图取自CCTV新闻频道《每周质量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