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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完原文,谢谢![原] - [激扬文字]
200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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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写了篇杂感,纪念近二十年前的旧事。当天深夜,接到某君电话,天南地北了半天才委婉安慰我失恋了也要勇敢过——我纳闷半天,我啥时候失恋了?!此后几天,经常有朋友关心我“失恋”的事,一问才恍然大悟,原来是这篇杂感标题惹的祸——无情的情书。
在此,我郑重道歉:由于笔力有限,带来的误解请大家多多包涵,and谢谢关心,我没有失恋。关于标题和原文,倒使我忽然想起一些事。记得前段时间,先是有文章标题“莎朗•斯通称中国地震是报应引网友愤怒炮轰”,然后又是标题“韩寒为莎朗•斯通开脱被骂脑残”。(关于韩寒,先声明一下,本人先前对他并没有太多好感。很久以前,记得他曾在一篇文章中称被子叠了又铺,铺了又叠,叠被子是墨守成规的多此一举——于是尝试不叠被子,结果几天后被子发霉,遂发现此文标新立异、藐视传统的背后不过是常识的匮乏。)于是,好奇地到韩寒的blog去看了下。全文看下来,发现韩寒不过是援引了莎朗•斯通的发言原文,然后对媒体的剪辑方式提出些异议,称关键是“错误的媒体”。即,一、韩寒贴出莎朗•斯通发言的原文,并没有所谓开脱;二、韩寒对媒体的剪辑手法提出些不满。
接着韩寒被冠之“为莎朗•斯通开脱”的罪名被网友炮轰。我质疑狂骂韩寒的网友是否看过他写的原文,或者只是看过 “韩寒为莎朗•斯通开脱”的标题。另外,如果媒体认为“贴出原文和剪辑的不同就是开脱”的话,那么是不是媒体其实已间接承认了经过剪辑的报道与原文存在相当程度的区别?
断章取义,往往会使文章文义大相径庭。正是基于这个基本的事实,法庭上剪辑过的录音资料一律不得作为证据。
1870年7月13日,铁血宰相俾斯麦在普鲁士国王发给法国的爱姆斯急电中,只是删去一些字句,结果文义大变,普鲁士国王慑于法国威胁表示的忍让接受和解,却变成了轻蔑的拒绝和强硬的挑衅,结果引发了普法大战。
如今的网络,魑魅魍魉花言巧语、巧言令色,比老俾宰相早就过之而无不及。勿论孰是孰非,在发表见解前,还请大家:先看完原文,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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