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6月8日,朝鲜中央裁判所(法院)以“敌视朝鲜民族罪”和“非法入境罪”,分别判处两人12年“劳动教化刑”。人民网8月5日讯:据来自朝鲜的消息,朝鲜政府对已判处12年劳动教化徒刑的两名美国女记者实施特赦。朝鲜中央通讯社在发表的一份声明中说,“朝鲜国家元首金正日已签署命令:对美国两名女记者实施特赦。”朝通社在声明中强调,这一决定“反映了朝鲜政府执行的是人道主义和和平政策。”

          1、法律诛行不诛心。没想到21世纪居然还有“敌视朝鲜民族罪”这种“诛心”重罪。全世界60亿人,构成此罪标准不知道能有多少,朝鲜监狱为“净化”人类思想而承担了如此重任,实在令人钦佩。
          2、朝鲜绝对是人道主义和和平政策至上的国家,一道元首签署的命令就可以废除审判机关作下的判决。